2022年春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16日



尊敬的学生家长: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20〕28号)、《市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锡政规〔2018〕1号)、《无锡市财政局无锡市教育局关于完善教育资助制度加强资助经费管理的意见》(锡教财〔2018〕44号、锡财教〔2018〕2号)、《市教育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进一步提升课后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锡教发〔2021〕69号)要求。为规范学生资助工作,确保精准助学,现将本学期学生资助事项告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锡政规〔2018〕1号),共有十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可受到资助,并根据其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为特别困难、比较困难和一般困难三个等级。

(一)特别困难:

1、孤儿;2、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3、低保家庭子女;4、特困职工家庭子女;5、残疾儿童少年;6、患有重病的困境儿童(学生);7、门诊特殊病种医疗救助对象子女;8、革命烈士等优抚家庭子女。

(二)比较困难:

1、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等原因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学生;2、政府支出型深度救助的家庭子女;3、监护人监护缺失、监护人无力履行监护责任、单亲家庭生活困难等困境儿童(学生);4、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市低保标准以上、1.5倍以下的学生。

(三)一般困难:

1、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市低保标准1.5倍以上、2倍以下的学生;2、家庭经济困难的其他学生。

对2021年秋季学期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且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的,本学期继续予以资助。对本学期新申报或变更困难等级的学生,予以重新认定。

二、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按照《关于完善教育资助制度加强资助经费管理的意见》执行。

特别困难:减免保育教育费。

比较困难:发放补助:1200元/生/年

一般困难:发放补助:1000元/生/年

三、申请方式:

本学期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申请通过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进行。对于资助系统未核实出并申请认定“特别困难”的学生,需将相应证件扫描并上传申请平台。



无锡市杨市中心幼儿园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