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秋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公告

作者: 来源: 录入者:admin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6日


尊敬的学生家长: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无锡市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锡教装资发〔2021〕5号)、《市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锡政规〔2018〕1号)、无锡市财政局无锡市教育局《关于完善教育资助制度加强资助经费管理的意见》(锡教财〔2018〕44号、锡财教〔2018〕2号)要求,为规范学生资助工作,确保精准助学,现将我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事项告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市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锡政规〔2018〕1号)中明确的十四类情况为2021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范围,并根据其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为特别困难、比较困难和一般困难三个等级。

特别困难:

1、孤儿;2、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家庭不稳定学生;3、低保家庭子女;4、特困职工家庭子女;5、残疾儿童少年;6、患有重病的困境儿童(学生);7、门诊特殊病种医疗救助对象子女;8、革命烈士等优抚家庭子女。

比较困难:

1、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等原因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学生;2、政府支出型深度救助家庭子女;3、监护人监护缺失、监护人无力履行监护责任、单亲家庭生活困难等困境儿童(学生);4、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市低保标准以上、1.5倍以下的学生。

一般困难:

1、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市低保标准1.5倍以上、2倍以下的学生;2、家庭经济困难的其他学生。

二、资助标准:

按照《关于完善教育资助制度加强资助经费管理的意见》,对认定的三类困难学生,执行相应的资助标准。

特别困难:减免保育教育费。

比较困难:发放补助:1200元/生/年

一般困难:发放补助:1000元/生/年

三、资助方式: 

补助资金足额打入学生或受助学生家长银行卡内。

四、申请方式:

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各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认定和资助申请均通过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进行。对于资助系统未核实出并申请认定“特别困难”的学生,需将相应证件扫描并上传申请平台。



无锡市杨市中心幼儿园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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