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市中心幼儿园用药委托须知

作者:苏婧烨 来源:无锡市杨市中心幼儿园 录入者:保健室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17日

为保障幼儿在园期间安全服药,根据卫生保健部门要求,特做如下规定:

1、中药、保健品(包括钙片、维生素、自带保健汤水等)一律不予喂服

2、在园服药需交幼儿病历或处方,否则不予服药。

3、因我园只提供午餐,所以只接受在园就餐幼儿中午服用的当天分量的药品。

4、幼儿需服药时,请家长来园前写好纸条(内容包括幼儿姓名,药品名称,服用时间、剂量、方法)与药品一起用白色透明袋装好,方便老师核对。入园后,家长须在服药登记表上认真填写幼儿姓名、病症、所带药品名称、服用剂量、家长姓名并向保健老师交代清楚。

5、严禁将药放在幼儿书包或口袋内,让幼儿自己服用,否则后果自负。

6、保证委托用药的药品未过期、未变质,幼儿对委托药物无过敏史,家长已了解所委托药物的毒性、副作用及不良反应。

7、如因自身情况(时间紧张、书写困难等)未能填写喂药登记表的,幼儿园将不予喂药,敬请见谅

8、同一幼儿服用药品,一次不得服用超过三天,如超三天需去医院重新就诊。

9、幼儿园只服用一般感冒的药品,中药类、保健品、外用药等其他药物一律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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